瓯北论坛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扫一扫,访问微社区

搜索
查看: 7679|回复: 0

权威发布!即日起,温州严查这三类交通违法!

[复制链接]

1854

主题

96

回帖

8668

积分

金牌会员

Rank: 6Rank: 6

积分
8668
发表于 2018-10-27 22:32:2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套牌车
释义:套牌车是指不法分子伪造和非法套取真牌车的号牌、型号和颜色,使走私、拼装、报废和盗抢来的车辆在表面披上了“合法”的外衣。套牌车又叫“克隆车”。简称“套牌”。套牌就是贴标签,已被国家坚决禁止。(词条来自:百度百科)

停车场内“双胞胎”相遇

近日,温州公安交警接到群众举报,称温州市人民医院娄桥分院地下室里停放着两辆颜色、车型、牌号都相同的轿车。民警接到举报后立即赶往现场,在地下室里查找嫌疑车辆。不久,民警便发现了这对“双胞胎”,两辆牌照都为浙C49DR7的黑色别克轿车。


经过调查,民警发现其中一辆车上的车架号码与登记的不一致,初步断定该车为套牌车。经过进一步核对,这两辆车的车主为同一人。
民警随即联系该车主,通知其来接受调查处理。

dvdf
假牌、套牌、假证

总有这么些老司机“弄虚作假”

不过,假的真不了

交警蜀黍使出洪荒之力



jiǎ

权威发布
为遏制假牌套牌假证违法行为多发态势,维护良好的公共秩序和交通环境,根据上级统一部署,结合“创文明交通、治秩序乱象”五大行动,即日起我市公安交警部门将在全市范围组织开展打击假牌套牌假证违法行为专项行动。


一、行动时间即日起至12月31日,之后转入长效管理阶段。


二、整治重点本次专项行动将以打击假牌套牌假证为整治重点。


1、重点关注车辆
群众举报的假牌套牌车辆;
重点车辆“黑名单”数据库中的假牌套牌嫌疑车辆;
1年内2次以上补办机动车号牌记录的车辆;
号牌表面磨损严重、有残缺、有污损、有遮挡的机动车,新车悬挂旧号牌或旧车悬挂新号牌的车辆;
使用临时号牌上路行驶的车辆;
各地研判比对确定的假牌套牌嫌疑车辆;
发生一般以上交通事故或处理交通违法行为驾驶人持有的驾驶证。


2、重点查处行为
号牌类:未悬挂号牌;遮挡号牌;污损号牌;不按规定安装号牌;伪造、变造号牌;使用伪造、变造号牌;使用其他车辆号牌;
证件类:伪造、变造登记证书;伪造、变造行驶证;伪造、变造驾驶证;使用伪造、变造登记证书;使用伪造、变造行驶证;使用其他车辆行驶证;使用伪造、变造驾驶证;使用其他车辆登记证书;
标志类:伪造、变造检核合格标志;伪造、变造保险标志;使用伪造、变造检核合格标志;使用伪造、变造保险标志;使用其他车辆检验合格标志;使用其他车辆保险标志。


3、重点检查场所
城区(机场、车站、码头)停车场、道路停车泊位、物流集散地、建筑工地、车辆改装修理厂、二手车交易市场;
高速公路及国、省道主要卡口、收费站和服务区;
公安交管部门路面执勤执法站点、车辆管理所及交管服务站车辆查验区、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和违法处理窗口等办公场所。



◆◆如何知道被套牌◆◆
勤查车辆的违法记录,一发现有异常的违法行为,那么你可能就是被套牌了。例如,违法的地方你从来就没去过。


◆◆被套牌了怎么办◆◆车主如发现车辆被套牌,可以向机动车登记地或者违法行为发生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报案,并提供证据协助调查。
对通过交通违法证据图片比对发现套牌违法车辆与被套牌车辆特征明显不符,或者报案人能够提供证据证明车辆号牌被套用的,公安交管部门将按照相关规定,撤销该交通违法信息。


◆◆相关法规◆◆(向上滑动查看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规定:
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当事人提供相应的合法证明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可以加我为好友,666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联系我们|手机版|Archiver|小黑屋|瓯北论坛

GMT+8, 2024-4-18 23:50 , Processed in 0.047914 second(s), 20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