瓯北论坛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扫一扫,访问微社区

搜索
查看: 5604|回复: 0

摆地摊有哪些要求?怎么申请?温州摆地摊管理细则来了

[复制链接]

1854

主题

96

回帖

8668

积分

金牌会员

Rank: 6Rank: 6

积分
8668
发表于 2020-7-3 11:35:3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温州“地摊经济”开始啦!6月29日,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发布公告,根据《推行服务“月光经济”发展十项举措》等文件要求,对“外摆位”试点的定义和要求做了进一步的明确和细化。

商户提出申请 由属地街道牵头


据介绍,“外摆位”是指在属地人民政府确定的特定区域和时间,在不影响消防安全、群众生活、交通通行以及市容环境卫生的前提下,充分利用业主门前自有区域、空场、空院等公共空间,适当设置相应促销、经营、休闲的设施,方便顾客进行消费和休闲活动,提升商业氛围。如餐饮单位外摆区域不得进行加工作业,可根据空间大小合理设置就餐位,餐位数量不得超过本店现有实际餐位数量的30%。外摆的展棚、充气装置等各类设施应符合用电安全,不得影响通行,当天结束后需及时收回。

那么“外摆位”怎么申请?市综合行政执法相关负责人介绍,需要由商户(法人)提出申请,属地街镇牵头,充分调研评估,确定允许设置的区域、规模、数量和时间,并制定本辖区“外摆位”具体可行性设置方案。方案经过公示,充分征求意见无异议后,由属地街镇报县(市、区、功能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进行审核,审核同意后,报属地人民政府备案。

针对“外摆位”管理,需由属地街镇在可设立的外摆位区醒目位置规范设置宣传告示牌,建立设置引导机制。各县(市、区、功能区)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坚持“柔性执法和审慎包容”的监管方式,在依法依规的前提下,对商户摊主出现一些轻微违法违规问题, 宜采取指导、建议、提醒、劝告等人性化执法方式 ,积极实行轻微违法行为酌情减轻或依法不予行政处罚。

选取成熟商圈作为“试点”


有意者申请后,可以去哪里摆摊?据了解,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将引导全市各地根据“充分征求意见、简化审批流程、联合共治共管”原则进行试点。如鹿城区可以率先选取条件成熟的“大南里”“银泰商贸圈”“5050广场”作为“外摆位”试点,通过“鲶鱼效应”带动周边商圈经济。

据了解,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将对照全市培育发展“月光经济”相关政策要求,协助打造亲子体验式街区、温州名小吃街区、创意集市等,推动“地摊经济”与“夜间经济”齐头并进。目前,鹿城区已在这方面进行初步尝试,如“南塘新天地”经营商策划推出“后备厢夜市”等系列夜市集市,活动当天商场人流和消费明显上升。

下一步,配合相关单位还将推出瓯菜美食节、精品演唱会等广场文化活动,规划在鹿城滨江商务区、永嘉瓯北等地打造海鲜夜市(海鲜排档一条街)等,探索更多新业态、新元素向“地摊经济”集聚。

此外,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将结合街镇社区实际情况,指导属地提升一批社区便民服务疏导点,目前市区已设置疏导点19个、划定摊位735个。同时,该局也坚持“柔性执法和审慎包容”管理原则,通过统一编号划线、多部门联合巡查、定点定时协同指导等方式,优化解决“交通、安全、卫生、质量、噪声”等普遍问题,引导帮助农户自产自销、分类集中经营,推行“包环境卫生”“包绿化保护”“包市容秩序”等机制,打造共管共治共享的城市治理格局。


对于“外摆位”的设置
又有哪些要求呢?




设置空间要求
“外摆位”设置区位必须有足够的人流疏导空间,不影响紧急车辆和行人的安全通行,严禁占用城市主要道路,严禁占用消防通道及消防登高场地等公共空间。


市容环境要求
参照“环境卫生责任区”等制度,实施“外摆位”经营商户(法人)需与属地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签订卫生包干责任书。


保持卫生整洁
保持“外摆位”设置区位环境卫生整洁,无暴露垃圾、粪便、污水等其他污染源,及时做好地面保洁和垃圾分类规范收集。


保护绿化设施
不得践踏和毁损周边草地、花卉、树木,不得擅自占用绿地、损坏绿地围栏和标牌等绿化设施,不得搭建、拴系物品等。


保障市容秩序
不得设置围栏、地锁、接坡等,不得违规设置户外广告、灯箱等,禁止搭建临时构筑物、建筑物,严禁产生噪声、异味、油烟等影响周边居民。


设施设置要求
属地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需按照垃圾分类要求,有序设置沿街分类果壳箱,不得沿街摆放垃圾桶。餐饮单位外摆区域不得进行加工作业,可根据空间大小合理设置就餐位,餐位数量不得超过本店现有实际餐位数量的30%。外摆的展棚、充气装置等各类设施应符合用电安全,不得影响通行,当天结束后需及时收回。


可以加我为好友,666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联系我们|手机版|Archiver|小黑屋|瓯北论坛

GMT+8, 2024-4-20 13:02 , Processed in 0.056438 second(s), 20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